区人大常委会调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5-24 1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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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5月17日胜利闭幕,会议期间,伍家岗街道代表团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做好该议案的调研审议工作,5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邹榜华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长江瑞景小区、大公怡园小区、航道小区、廊桥水岸小区、民惠小区、城洋景苑小区及都市田园小区,实地查看了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街乡分管负责人热议了目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邹榜华强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落实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是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党的领导要进小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建好业主委员会。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积极推动基层民主自治。三是要健全管理机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着力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行业治理、民主参与”的管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四是要注重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进行分类研究,采取不同的物业管理办法,做到综合施策、精准施策。针对管理难度大、矛盾突出的小区,要主动介入,迎难而上,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强力推进物业管理走上依法治理的道路。要积极宣传小区物业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导,带动整体提高。五是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着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信用约束,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六是要注重学习研究。街(乡)、社区(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等要加强主动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社情民意,研究外地先进经验,为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七是要加强基层物业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职能部门人员力量,配优配强街(乡)管理干部,为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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